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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音乐:破例幻想曲(习乐心得)

社区  >  问答 371629次 3次 2015-03-12 22:51 发自网页
话说音乐:破例幻想曲(习乐心得)    (基于社会历史发展中公众利益永远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,以及社会产业形成的倒逼机制, 在这里,将听众的欣赏要求摆在第一位,将作曲者的个人创作活动放在第二位。)    音乐的处理手法几乎是无限多样的(音乐本身就是个多层级N维度的混合体)。  音乐“规范”(各种规则)来源于不断积累的大量音乐实践,是人们从中总结、提炼的理论精华。    音乐中所谓的“规范”,为其中效果较好、并广为应用的那些处理手法。所有规范可大致分为两类:一类为“铁律”,具有共同性特点,包括一些公认效果极佳的处理手法,可相对恒久存在;另一类为“软律”,带有个性化的特点,兼具稳定性、时效性、周期性(后详)。 那些相对不合“规范”的处理手法均属“破例”。    这里,铁律、软律、破例,均为借喻;都是相对而言,并非绝对。    所谓“公认”,系指被听众、作曲双方广为认可;所谓“效果极佳”,系指在同等效果上难有出其右者。  相对而言,铁律的生命力远强于软律。这表现在其公认地位难以被撼动、难以被淘汰;而软律大多只能盛行一时、流行一地。 软律的篮子在不同时期所装的内容各不相同。在历史长河中,它承载着时代特征;在作曲群中它囊括了个人风格。    破例这一音乐史学现象的根本动因,是人类求新求变、永不满足的天性。通过周而复始、循环往复,各种破例行为可以不断更新软律、丰富铁律,使音乐向前发展、长盛不衰。 破例现象存在的原因:  1. 作曲者因素养不够、经验不足(无知或疏忽)而“犯规”(无意犯错);  2. 作曲者的个人偏好(个人风格);  3. 作曲者寻求效果、有意为之(创意求新)。    形式多样的破例,表现为人们在音乐上不断寻觅、尝试、探索,是推动音乐发展的强大动力。失败了可以学习、研究、再提高,成功了可以仿效、发挥、更完善。音乐发展史本身就是一首永不“终止”的破例变奏曲——历史规律原本就是这样的。    效果欠佳的处理手法,听众、作曲双方都不大喜欢,当然趋于少用、以至无人再用(自然淘汰);效果较好的处理手法,听众、作曲双方都颇为欣赏,当然沿用者日众,渐成软律(自然盛行)。因此,软律就是效果较好、能满足当时的欣赏要求、因而较为常用的处理手法。这就是破例向软律的转化以及软律的稳定性。    历经一个时段(数月、数年)后,人们(听众、作曲)自然要去追求有新意的音乐。这其中,被动的因素(如在听众方面)是过去的音乐模式不再受到热捧,主动的因素(如在作曲方面)是希望未来的音乐模式应当不落俗套。这个“不落俗套”,在它刚出现时即是对原有音乐(前一时段的旧软律)的破例;其中效果较好、用得多了、逐渐盛行的就成为当前音乐(后一时段)的新软律。这就是破例向软律的转化以及软律的更迭。 曾经的破例(过去的旧软律)“沉寂”一段时间(数年)后再次“登场”,相对于当前的软律,它俨然就是新的破例了(现在的新软律)。这就是软律的周期性。 周期性现象的原因,不是因为前期盛行的处理手法效果不好,而是由于其存在已经持续到人们需要“换换口味”的时间“拐点”(听众、作曲双方都已有腻味之感,糖吃多了也就不再那么甜了)。这就是软律的时效性,也正是它与铁律最为不同的地方。    软律的更迭:后一时段软律:  新1 - 新2 - 新3 - 新4 ...                 ↘     ↘    ↘  ↘              前一时段软律:       旧1   旧2   旧3 ...     (数字指先后时间顺序。“新”指新形成的软律,“旧”指原有软律的“失宠”) 处理手法分类: 破例       软律       铁律  破 例 效 果 : 较差 ← ← 较好 → → 更好  使 用 频 度 :   减少  ← ←  增多  → →  广泛   存 在 情 况 :    趋于淡出 ←← 趋于盛行 →→ 获得公认  破 例 后 果 : 仅限偶用    纳入软律    纳入铁律    一地的破例放到另一处也许就不再算是破例了(或反之)。一些民族性或地域性音乐特征、各类地方剧种的音乐特点,基本上均可划属这类情况。其特殊之处就在于它们具有民族性、地域性特征。这些特征在当地具有极强的稳定性(类似软律、铁律),而放在外地则均属破例了。这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软律,在特定范畴中它们更接近于“铁律”,因而不再具有时效性、周期性的更迭特点了。    作曲者为什么要创作?  1. 需要去满足听众的欣赏要求(也是作曲者作为社会职业存在的理由,包括委约写作);  2. 需要表达作曲者的内心感受(主要指作曲者的主动写作,其中当然不包括委约写作)。    完全规范、没有独到之处(破例)的作品实为平庸之作(太过一般化);独到之处手法拙劣且效果欠佳的作品,应是不成功、不成熟的作品(劣作);那些因破例而更具新意,独到之处运用巧妙又富有效果的作品当属优秀上乘之作(佳作)。 所以,音乐的确需要通过破例来增添“亮点”,进而更需要有价值的破例来提高音乐的艺术品味。    音乐流动过程中,原有素材一再原样重复,必然会使人感到枯燥、令人厌倦,效果上音乐也停滞不前;若对其加以变化(或巧用旧素材、或增添新素材),便可顿时使音乐鲜活起来。这就是破例的魄力所在。哪怕从一首简短的小歌曲,都可明显地感受到这种截然不同的对比效果。    有意思的是,烹饪高厨可用同一种“拿手好菜”来款待不同的食客,而再低劣的作曲者也懂得 必须为听众写出不同的作品(这也是对原作品的“破例”)。这是不争的事实。它说明破例是常态、是“硬道理”。从更高的层面来看也不难发现,在音乐史的发展过程中,破例远不仅仅只是个软律的萌芽,其存在的本身就是一个天生的铁律!破例变身“晋升”为铁律,与辩证法的观点是一致的——一切都不是绝对的。    勿庸讳言,音乐规范的形成不可避免地会受制于主观意识、客观条件的影响。前者如欧洲中世纪的宗教强势,后者如乐器制作的工艺水准,等等。这就有助于解释:为什么音乐或多或少地总能反映社会演进的每一步,并且音乐变化的大小与社会演进的步伐在程度上也非常一致。    本文暂不涉及音乐美学当中存在的各种争议分歧。    (经过拍砖洗礼修正后,可考虑更名为:破例奏鸣曲——认真地调侃)
最后编辑于 2015-03-12 22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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